关于印发《平武县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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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武县乡镇志、村(社区)志
编纂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志发〔2021〕14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函〔202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平武县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规划》,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划要求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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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7日
平武县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留存地方历史文化记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地传承和弘扬地域文化,充分发挥地方志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真实客观地反映乡镇、村庄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演变历程、改革创新成果、资源产业优势、地域文化特色,为加快平武经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
二、重要意义
(一)编纂乡镇志和村(社区)志是留住乡愁记忆的重要举措。随着乡村振兴的深入开展,我县许多乡镇、村的经济业态、社会形态、地理状态以及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传统的农耕文明,面临即将消失的趋势,如不及时记录,就有可能在历史的长河中被湮灭。通过编纂乡镇志和村(社区)志,能够有效地把乡镇、村(社区)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完整地保存下来,从而留住乡愁、传承乡俗。
(二)编纂乡镇志和村(社区)志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乡镇志和村(社区)志是反映本区域内历史变迁和发展成就的重要载体,是省、市、县三级志书的延伸和补充,是在挖掘和传承文化基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三)编纂乡镇志和村(社区)志是发挥志书资政功能的重要途径。乡镇志和村(社区)志的编撰能够更加有效地记录和展现乡镇、村(社区)的综合风貌,彰显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既可以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资政作用,也可以为特色乡镇和特色村建设提供最基础、最可靠的地情信息和参考资料。
(四)编纂乡镇志和村(社区)志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良好教材。乡镇志和村(社区)志是以“志”的体裁编纂而成的普及性乡土读物,是了解宣传地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载体,也更加充分展示乡镇和村(社区)的文化魅力,能够有效激发爱乡、爱国情怀,历史意义深远绵长。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和前进方向,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既保存历史、又留住乡愁,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坚持质量至上。坚持实事求是,存真求实,严把政治史实关、体例关、保密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符合人民群众需要,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精品良志。
(三)坚持修用并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形成修用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四、工作任务
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志发〔2021〕14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函〔2021〕87号)文件要求,全县20个乡镇和部分特色村(社区)纳入编纂范围,基本步骤是:2021年6月全县正式启动并分步开展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特色名镇、名村在2025年底前完成编纂任务;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和村在2026年底前完成编纂任务;其余乡镇和村(社区)2028年底前完成编纂任务;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开展村(社区)志编纂工作。
(一)乡镇志编纂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1.2022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志编纂出版单位:
江油关镇、白马藏族乡
2.2023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志编纂出版单位:
高村乡、平通羌族乡、坝子乡
3.2024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志编纂出版单位:
锁江羌族乡、木皮藏族乡、泗耳藏族乡
4.2025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志编纂出版单位:
响岩镇、豆叩羌族乡、大桥镇
5.2026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志编纂出版单位:
黄羊关藏族乡、阔达藏族乡、水晶镇
6.2027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志编纂出版单位:
龙安镇、土城藏族乡、虎牙藏族乡
7.2028年11月底前完成乡镇志编纂出版单位:
古城镇、旧堡羌族乡、木座藏族乡
(二)村、社区志编纂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1.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村志编纂出版单位:
上游村(中国传统村落)、亚者造祖村(国家级传统村落)、民族村(已列入市级下达编纂任务)
2.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村志编纂出版单位:
曙光村(四川省传统村落)、银岭村(四川省传统村落)
3.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村志编纂出版单位:
紫荆村(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桅杆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4.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村志编纂出版单位:
牛飞村(全国文明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5.2026年11月底前完成村志编纂出版单位:
民主社区(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
6.2027年11月底前完成村志编纂出版单位:
清水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7.2028年11月底前完成(社区)志编纂出版单位:
报恩寺社区(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社区)
五、编纂要求
参照绵阳市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规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各方支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格局。县委目标绩效办将各乡镇编纂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推动工作落实。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按照省、市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及时指导推动编纂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应对乡镇志、村(社区)志相关内容的编纂工作给予支持,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予以指导。各乡镇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将编纂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编纂委员会和工作机构,选派(选聘)得力人员,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切实抓紧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全县乡镇志、村(社区)志编纂规划拟定、纲目审定、各阶段编纂任务制定、业务培训和指导,编纂进度检查、审查验收。列入编纂规划的乡镇、村(社区)统一由乡镇负责按照《绵阳市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规范》(详见附件),履行编纂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志书编纂工作,并在通过终审验收后出版。
(三)开展业务培训。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要分层次对乡镇志、村(社区)志主编、主笔及参与编纂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具体实施单位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当地专家学者、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以及知情人、当事者参与乡镇志、村志编纂工作。
(四)严格审查验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乡镇志由乡镇志编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终审。村志由村志编委会、村“两委”、乡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初审、复审和终审,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应给予全程指导。终审后的乡镇志、村(社区)志,由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报绵阳市委党史研究室(地方志)办公室备案,并将编纂优秀志书推荐至《中国名村志》收录。
附件:绵阳市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规范
附件
绵阳市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规范
一、志名、编者名、断限。志名以下限时的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县(市)为《四川省XX县(市)XX镇(乡、街道、村)志》,区为《四川省绵阳市XX区XX镇(乡、街道、村)志》
编者名统一使用“四川省XX县(市)XX镇(乡、街道、村)志编纂委员会”,区统一使用“四川省绵阳市XX区XX镇(乡、街道、村)志编纂委员会”。
各志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各志书启动编修年份,个别重大事项可适当下延。
二、体例。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篇目设置不求面面俱到,但要做到主线清晰、大事必录。
三、资料。入志资料应丰富、真实、准确、典型,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过程,补市和县区志所不足。
四、图照。卷首设行政区划图、村庄位置示意图。志中随文配图,图下设说明文字,图文并茂。图、照选用应注重典型性、资料性、艺术性,无广告色彩,无个人标准像和领导工作照,无修饰加工。
五、行文。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除引文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文字应朴实、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可读性强。
六、字数。乡镇(街道)志版面字数在25万字左右;村(社区)志在10万字左右,其中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可增加至15万字左右。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